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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刘凡副局长作中国广告行业情况专题报告
2008-01-24

  121,应使馆邀请,国家工商总局刘凡副局长在访问丹麦期间赴使馆就中国广告行业情况作了专题报告,生动介绍了中国广告业的发展历史、政策体制和存在问题。

刘副局长讲,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广告业从无到有,规模和质量都发生了很大改变,目前已成为具有1700亿元产值的新兴产业。2007年底,预计中国已有广告公司10万家,广告从业人员104万人,经营额突飞猛进,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英国的第四广告大国。广告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晴雨表”,精神文明建设的“风向标”,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程度的“度量计”。如果规划科学、服务到位、健康的、高素质的广告业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劳动社会经济文化的整体发展。因此,一定程度上广告也成为一种“助推器”。

“要像净化空气、食物和水一样,净化我们的广告。”刘副局长认为,广告的社会责任关系到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体等各利益相关方,虚假广告的整治、公益广告的推动、“绿色广告”的倡导乃至整个广告监管与发展,因此,绝不能背离“责任的铁律”,必须倡导行业自律。中国目前的广告体制还主要是政府主导型,缺乏行业内部自律,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强,这是最需要重视和改变的。他透露,由中国广告协会起草的《中国广告行业自律规则》即将发布,规定了会员需要遵守的自律措施。目前广告协会正实施资质认定,建立准入标准。

他认为,中国广告业还存在虚假广告、广告价格不透明、广告代理制不完善、利用公共资源垄断广告业务、广告公司规模较小、审批责权的进一步明晰等问题,但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应该承认,虚假广告蔓延、零代理等不良势头已经得到有效扼制。

报告后,刘副局长又认真回答了使馆同志的问题,希望使馆能提供丹麦广告业发展的一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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